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鄉建委),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辦發〔2016〕71號文件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7〕28號)等文件精神,加強裝配式建筑人才隊伍建設,推進裝配式建筑健康深入發展,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加強裝配式建筑培訓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開展裝配式建筑培訓的重要性
發展裝配式建筑是工程建設方式的重大變革,是推動住建領域新舊動能轉換和綠色發展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我省裝配式建筑技術標準體系日趨完善,成熟適用技術不斷涌現,工程應用規模持續擴大,同時也存在專業化人才隊伍短缺等突出問題。積極開展裝配式建筑培訓工作,培養壯大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三大”隊伍,是保障裝配式建筑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務必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實施,下大力氣打造適應裝配式建筑發展的人才隊伍。
二、培訓對象
(一)主管部門管理人員。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分管領導,主管科(處)及節能科技、工程建設、建筑市場監管、勘察設計、工程質量安全、房地產開發、標準定額等部門(單位)管理人員。
(二)專業技術人員。施工圖設計審查機構有關人員,房地產開發、建筑設計、施工安裝、部品部件生產、裝飾裝修、工程監理、項目管理、質量監督等單位的管理、技術人員。
(三)技能工人。裝配式建筑灌漿、吊裝等現場施工工人,模板、鋼筋加工、水電安裝、混凝土澆筑、磨光、蒸養、拆模、倒運等預制構件制作工人。
三、培訓內容
(一)政策文件。介紹國內外裝配式建筑發展現狀與趨勢,解讀國家、省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政策意見、發展規劃等。
(二)標準規范。國家、省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裝配式混凝土結構、裝配式鋼結構、裝配式木結構建筑三大技術體系有關國家、行業、地方標準;裝配式建筑技術審查及施工圖設計審查要點、裝配式建筑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等國家、省技術文件。
(三)關鍵技術。裝配式建筑的標準化及建筑體系、結構體系、內裝體系、部品部件生產及工程設計、施工、驗收等關鍵技術。
具體培訓內容可根據不同培訓對象進行篩選確定。
四、培訓方式
(一)公益性培訓。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適時組織標準宣貫、業務培訓等活動,培訓對象是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管理人員、省級裝配式建筑示范單位技術負責人等;加大協調爭取力度,將裝配式建筑培訓納入省級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等政府研修項目,對相關專業技術人才進行技術培訓。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參照省里的做法,加強對縣級主管部門管理人員及開發、設計、施工、監理、部品構件生產等單位技術人員的培訓,為發展裝配式建筑提供人才保障。有條件的地區,可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有關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等,組織舉辦裝配式建筑公益性培訓活動,并加強監督指導。
(二)企業自主培訓。鼓勵裝配式建筑相關企業,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和崗位技能要求,以專業技術人員、一線技能工人等為重點,采取自主培訓或委托培訓的方式,開展崗前培訓、技術培訓、技能提升等多種形式的崗位培訓活動。支持有關行業協會、職業院校、專業培訓機構等參與、組織相關培訓活動,推動形成多方參與、多元化的裝配式建筑技術、技能培訓模式。
五、培訓要求
(一)科學編排培訓計劃。省級裝配式建筑培訓活動將納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年度教育培訓計劃,明確實施方案,按照計劃組織實施。各地要提前開展培訓需求調研,明確培訓重點及主要目標,有針對性地制定培訓計劃,統籌做好培訓策劃、協調、實施、監督等工作。
(二)切實保證培訓質量。各地要按照“因人施教與按需施教相結合”的原則,精心設置課程,選好承辦單位,選聘優秀師資,加強培訓管理,保證培訓質量。要合理分配培訓名額,妥善處理工學矛盾,避免多頭培訓、重復培訓等現象。培訓結束后,要采用調查問卷、座談交流等方式,開展培訓質量評估,不斷優化調整培訓計劃和實施方案。
嚴格遵守教育培訓規章制度、作風建設規定和廉潔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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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