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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建教函〔2019〕1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鄉建委): 為推進全省建筑職業技能考核鑒定工作信息化建設,提升建筑技術工人教育管理和服務效能,自2017年2月開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啟動了“山東省建筑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建設,目前已建成運行。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數據對接工作的通知》(建辦人函﹝2017﹞332號)和《關于正式運行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的通知》(建人才〔2018〕74號)要求,為進一步完善信息系統建設,對接全國和全省有關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平臺),實現相關信息互聯互通互享。經研究決定,在全省開展建筑技術工人信息統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計范圍 2017年以前申報山東省建筑職業初級工、中級工和高級工,經培訓考核鑒定合格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職業技能崗位證書》(以下簡稱崗位證書)的人員。 二、標準條件 (一)有工作單位的人員 1.年齡在60周歲以下; 2.與企業依法簽訂1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 3.經培訓考核鑒定合格取得崗位證書。 (二)無工作單位的人員 1.年齡在60周歲以下; 2.經培訓考核鑒定合格取得崗位證書。 三、時間安排 (一)集中受理期: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各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主管部門)組織本市企業完成相關人員及崗位證書信息統計、核查,集中報送省建設從業人員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教育中心)。 (二)分批受理期:2019年4月1日后,各市根據企業和工作實際開展信息統計、核查,適時分批報送教育中心。 四、工作分工 (一)企業負責本企業相關人員及崗位證書信息填報,對相關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負責。 (二)各市主管部門負責本市相關人員及崗位證書信息匯總、核查和報送,對相關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承擔審核職責。 (三)教育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將相關人員及崗位證書信息錄入信息系統,實施事中事后監管。 五、工作程序 (一)實名注冊 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持證人員所在企業須在信息系統實名注冊賬號,經市主管部門審核后方可登錄和填報信息。 2.無工作單位的人員。持證人員須在信息系統實名注冊賬號,無需經市主管部門審核即可登錄和填報信息。 (二)信息填報 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持證人員所在企業匯總相關人員及崗位證書信息后,通過企業賬號登錄信息系統,按要求依次完成填報崗位證書信息、上傳崗位證書及勞動合同掃描件、簽署誠信承諾和選擇相應審核點后,提交信息系統。企業不得通過企業賬號和信息系統填報非本企業人員及崗位證書信息。 2.無工作單位的人員。持證人員通過個人賬號登錄信息系統,按要求依次完成填報崗位證書信息、上傳崗位證書掃描件、簽署誠信承諾和選擇相應審核點后,提交信息系統。 (三)資料審驗 企業經辦人員或持證人員攜帶崗位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勞動合同原件(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和審核匯總表(系統導出)到相應審核點進行審驗(各市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審驗本市培訓考核鑒定核發的證書,教育中心負責組織審驗省直培訓考核鑒定核發的證書)。審核點工作人員負責身份信息采集、崗位證書審驗等工作,審驗無誤后,在審核匯總表中簽字確認并留存,在崗位證書中加蓋專用印章。 (四)資料復核 各市主管部門登陸信息系統復核已審驗的人員及崗位證書信息,并通過部門網站等媒介公示7天,確認相關信息無誤后報送教育中心。 (五)信息應用 教育中心將相關人員及崗位證書信息錄入信息系統,與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全國建筑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和省住房城鄉建設服務監管與信用信息綜合平臺聯通,推送和共享相關人員及崗位證書信息。 (六)事中事后監管 教育中心負責構建全省建筑職業技能考核鑒定誠信檔案庫,通過日常檢查、重點調查、投訴舉報和雙隨機抽查等多種方式,對相關企業及人員踐諾、市主管部門履職情況進行事中事后監管,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實施建筑技術工人教育和管理信息化建設是全國、全省住房城鄉建設信息化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全省建筑技術工人技能水平、綜合素質和管理服務效能提升,對促進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和城鎮化建設水平意義重大。相關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是關鍵。各市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嚴格標準和程序,確保本次全省建筑技術工人信息統計工作準確規范高效進行。 (二)明確責任,強化措施。各市主管部門和相關企業要根據通知要求和本市建筑職業技能培訓考核鑒定工作實際,明確責任主體和責任人,細化職責分工,抓緊制定實施方案和保障措施,認真按照通知要求和標準條件,據實填報、嚴格審核,確保相關信息統計工作及時推進和順利完成。 (三)信用管理,從嚴懲戒。建筑技術工人及崗位證書信息填報和統計工作實行告知承諾制。對在信息填報、證書使用中有弄虛作假、買賣租借證書等違規行為的企業及人員,將列入全省建筑職業技能考核鑒定誠信檔案庫,公布不良信用記錄,并參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和《建筑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建市〔2017〕241號)等規定處理。 企業或個人要妥善保管信息系統賬號、密碼,不得委托他人(機構)代管和操作。凡因賬號和密碼遺失、代管等造成信息系統故障、泄密等損失的,嚴肅追究相關企業或個人的責任。 各市主管部門在工作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反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聯系人:刁文鵬、程磊(教育中心),聯系電話:0531-86195341。 ? ? ?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1月7日? ?? |